女方出抚养费但是男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当男方阻止女方探视孩子时,女方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可以主动且心平气和地与男方进行协商沟通,清楚地向男方说明探视对于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比如能让孩子感受到完整的母爱,对其心理健康和性格塑造有益等,同时强调自己作为母亲享有法定的探视权利。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女方要清晰地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法院明确规定其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像是具体的探视时间安排,比如每周探视几次、每次探视时长多久,以及探视的方式,是到男方指定地点探视还是可以将孩子接到自己住处等。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女方在整个主张探视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之前与男方就探视事宜进行沟通的聊天记录、短信内容等,这些证据能够让法院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从而更有力地维护女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