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能证明未休年休假
[律师回复] (一)考勤记录:员工应留意保存单位完整的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排班表等,查看是否清晰记录自己在应休年假时间段的出勤状况。
(二)加班审批表:若年假期间有加班安排,要留存好加班审批表,确认审批表上的时间与年假时间重合。
(三)电子数据:关注电子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及时保存涉及年假期间工作安排的内容,以防数据丢失。
(四)书面文件:妥善保管与单位沟通年休假事宜的书面文件,如申请未获批的邮件等,明确显示自己有休假意愿但被拒绝。
(五)证人证言:可在必要时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虽证明力弱,但能起到一定辅助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单位对于员工是否休年假有举证责任,员工保存上述证据可更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