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后,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不
[律师回复] 结论:
未婚生子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可参照婚姻关系处理。有精神病一方争取抚养权可能性低,同居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可协商或诉讼分割。
法律解析:
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构成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一说。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若一方有精神病且病情严重,因其可能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时,其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低。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双方能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若您在未婚生子后的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