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公证给女方的房子和离婚协议约定给女方的房子,(公证内容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剩余房贷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负债)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后续房贷由女方负责,但是未写明男方放弃追偿共同还贷部分。请问男方还可以起诉追偿共同还贷部分吗?
[律师回复]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婚内公证给女方的房子以及离婚协议约定给女方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的相关法律问题:
婚内公证给女方的房子
公证的效力 :婚内将房子公证给女方,一般视为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公证内容明确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该房子的所有权在公证后就属于女方。
房贷偿还问题 :虽然房子公证给女方,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剩余房贷。在离婚时,由于房子已经明确归女方,男方对于共同偿还房贷部分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男方可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离婚协议约定给女方的房子
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一旦生效,房子按照协议约定归女方所有。
房贷偿还问题 :同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离婚后男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也有权要求女方给予相应补偿。
特殊情况 :如果离婚协议中对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处理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例如,约定男方放弃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那么男方就不能再主张这部分权益。
后续处理
过户问题 :无论是婚内公证还是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都需要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女方名下,以确保女方的合法权益。
债务处理 :由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负债,所以不存在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但如果在偿还房贷过程中出现逾期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一般来说,因为房子最终归女方,女方应承担后续按时还贷的责任。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