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抚养权主要看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离婚后争抚养权,法院主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对母亲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通常更有优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也可获得抚养权。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会通过适当的方式,让孩子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
经济条件
稳定的经济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基础。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以确定哪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比如,有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给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
居住条件
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有固定、适宜居住的住所,且居住环境安全、卫生、教育资源丰富等,会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例如,一方拥有宽敞、舒适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如学校、医院、公园等)的住房,相比居住条件较差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会更有优势。
抚养方的抚养意愿和态度
- 法院会考察双方对抚养孩子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真心关爱孩子,愿意为孩子付出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孩子生活和成长的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例如,一方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照顾周到,关心孩子的学习和心理健康,相比对孩子不闻不问的另一方,会更受法院认可。
孩子的生活环境
- 稳定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会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如是否已经在某个学校就读、是否与周边的小伙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等。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和学习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那么维持孩子原有的生活环境会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比如,孩子一直在某所学校稳定就读,且成绩良好、朋友众多,此时如果一方要求带孩子到另一个城市生活,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这种改变对孩子的影响。
双方的品行和健康状况
品行
抚养方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会对孩子的价值观和性格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或者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被认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从而在争取抚养权时处于劣势。相反,品行端正、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健康状况
身体状况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可能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或者其疾病可能对孩子的健康产生潜在威胁,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身体更健康的一方。不过,如果疾病并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照顾,且双方其他条件相当,那么这一因素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