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在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首先,必须提交一份完整详实的司法确认申请书;
其次,应附上已经通过调解达成并且具备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并由调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此外,还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资格认证等各种证明类文件。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可以对司法确认制度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解与认识。所谓司法确认制度,实际上就是指当涉及到民事权利义务方面的纠纷发生时,经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最终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在该协议得到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签字盖章认可,或者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若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则可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