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抚养权方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人离婚后会误以为脱离了婚姻关系,就和子女的相关法定责任划清界限,实际上按照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不直接带娃的一方,身上绑着好几项不能随便推脱掉的法定义务。你得承担子女日常开销里的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这里的钱不只是吃饭穿衣的生活费,孩子上学的必要教育开支、生病就医的相关医疗花费都算在内,具体给多少钱、给到什么时候,两个人商量着定下来就可以,实在谈不拢的话可以找法院来定标准,这笔钱一般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周岁,要是孩子满了十六岁已经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也可以提前停止支付。
你得配合保障自己和对方的探望权益,平时按照之前说好的或者法院定好的时间、方式去看孩子,别故意找借口躲着不让见,也不能见孩子的时候故意说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话,更不能恶意干扰直接带娃的那一方正常管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
哪怕平时不天天陪在孩子身边,你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碰到孩子要选重要的学校、做重大的医疗决定、处理孩子名下的财产这类关键事,你都有平等的发言权,要是发现直接带娃的那一方做了损害孩子合法权益的事,你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权。
要是因为你自己的疏忽过错,导致孩子在外闯了祸伤到别人,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得由你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留下来的夫妻共同债务,也得按法律要求做好分担清偿。要是你拿不准自己当下的责任边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找专业律师咨询就可以理清所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