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刑事上是怎么认定的
[律师回复] 1、民间借贷在刑事层面的认定和是不是犯罪紧密相连,主要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2、先说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就是没经过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用承诺会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等手段,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去吸收资金。要认定它得符合四个条件。第一个是非法性,也就是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第二个是公开性,就是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第三个是利诱性,就是承诺会归还本金和利息;最后一个是社会性,也就是吸收资金的对象是社会上不特定的人。
3、再看集资诈骗罪,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法来非法集资。这个罪名重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想非法占有的故意。在实际情况中,像虚构资金用途、随意挥霍集资来的款项等行为,都能当作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
4、把民间借贷和上面说的犯罪区分开来特别重要。正常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是根据真实意愿达成借款协议的,借款用途也是合法的,借款的一方有还钱的意愿和能力。但要是涉及刑事犯罪,行为人往往会用虚假的理由去吸收资金,或者根本就没打算还钱也没能力还钱。
5、要判断民间借贷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得综合考虑行为的特征、主观故意等因素,并且结合相关的证据准确地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