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挪用公款,财务是否担责
[律师回复] 1、公司股东要是挪用公款,财务会不会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财务压根不知道股东在挪用公款,而且工作的时候严格依照财务制度和规范流程来,没在资金流转这些事儿上帮股东的忙,那一般来说财务不用担责。毕竟财务没有主观过错,也没违规操作,不能让人家对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
2、但要是财务知道股东在挪用公款,还配合着一起操作,像提供财务资料、帮忙转账,甚至做假账来掩盖挪用行为,那财务就和股东构成了共同违法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资金挪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比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且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拿去进行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财务作为共犯,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是财务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于这类经济犯罪的打击会更严格,财务人员更得坚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