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证件罪诈骗怎么判
[律师回复] 很多人可能以为伪造国家证件又拿去诈骗,直接按两个罪名一起罚,其实不是,得先拆分判断两个行为的关联关系,再确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如果一开始伪造国家证件的目标,就是为了后续实施诈骗,那这两个行为其实属于典型的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不会单独定两个罪名分开处理,而是法院会结合两个罪名各自对应的量刑档位,选判罚更重的那个罪名来定罪处理。
要是两个行为完全是相互独立的,比如之前出于别的目的私自伪造了国家证件,后来完全是临时起意,生出了用其他手段实施诈骗的新想法,后续的诈骗行为根本没用到之前伪造的那些证件,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牵连关系,会直接按照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同时施加处罚。
从具体的量刑尺度来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常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处以罚金,要是情节严重,量刑区间会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还要并处罚金。而诈骗罪的量刑完全和涉案金额、犯罪情节挂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碰到牵连犯择一重处理的情况,法官会把诈骗的具体数额、伪造证件的危害情节都纳入考量,对比两个罪名对应情节的量刑轻重,最终选择判罚更重的罪名来确定最终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