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怎么做刑事案件
[律师回复]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需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现行律师执业规范,按不同诉讼阶段开展对应工作。
对应侦查阶段的工作内容,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处于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其法定诉讼权利,以及自愿认罪认罚对应的法律后果。向侦查机关核实当事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和案件相关情况,为嫌疑人提供合规法律咨询,代理其提出申诉、控告。当事人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法定条件的,向办案机关正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发现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情形的,依法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对应意见。
对应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对在案证据逐一完成全面核实。会见在押嫌疑人,完整听取其本人的辩解意见,结合已掌握的案卷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向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办理程序、量刑情节等维度,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明确辩护主张。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法为当事人提出对应救济意见。
对应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出庭开展辩护工作前,完整梳理全案证据链条,针对控方提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逐一提出质证意见,依规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参与诉讼。庭审过程中围绕全案争议焦点,与控方展开法定辩论,结合在案事实和现行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出具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征询其是否提出上诉的意愿,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律师继续依法履行二审阶段的辩护职责。
整个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律师需严格恪守律师执业保密义务,不得参与任何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办案人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