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延迟付工程款,该如何算违约金
[律师回复] 1、当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时,要先看看发承包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里有没有对违约金计算方式做出约定。要是有约定,通常就按约定来处理。常见的约定方式有定一个固定金额,或者按天计算一定比例。举个例子,约定每拖延一天,就按没支付的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来付违约金。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法院一般都会认可。
2、要是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者压根就没违约金条款,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发包人得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标准是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算。
3、关于计算的起始时间,如果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就从约定时间到期的第二天开始算;要是没约定付款时间或者约定得不清楚,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交付那天就当作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那天当作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交付,工程价款也没结算的,当事人起诉那天当作应付款时间。
4、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判断是否过高或过低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要是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或者低太多,法院会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