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的陪护费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工伤人员的陪护费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停工留薪期,如果工伤人员需要护理,那么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护理责任。要是单位没有派人去护理,就得按照当地护工从事相同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给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样,通常会把当地经济状况、护理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2、另一种是工伤职工已经被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三个不同等级来支付,对应的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工伤职工得及时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且保存好相关的护理费用支出凭证,这样才能按照规定拿到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