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闹离婚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围绕离婚核心要件,可按四类方向收集证据。
第一类是身份与婚姻关系证据。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可直接证明双方主体资格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属于未办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情况,需补充提交双方共同生活的材料、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类是感情破裂证据,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收集出轨保证书、同居照片、对应房屋的租房合同、非婚生子女相关证明。存在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可收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文书、医院诊疗病历、家暴相关录音录像、知晓情况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可收集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指向赌博吸毒的实证、相关戒治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收集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居委会出具的分居证明、分居期间双方的沟通记录。对应其他法定情形,可收集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材料、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裁定书。
第三类是子女抚养相关证据。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日常就学记录,证明子女实际年龄与当前生活状态。提交己方收入流水、居住权属或使用证明,佐证自身可为子女提供适配的成长环境。收集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情形的材料,比如对方的恶习相关记录、家暴实证、长期异地不归的凭证。子女年满八周岁的,留存子女表达自身抚养意愿的相关记录。
第四类是财产与债务证据。提交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流水、股权证明、存款凭证、理财产品协议等,佐证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提交借条、对应借款流水,证明确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共同债务。收集对方存在异常转账的记录,用于佐证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所有提交的证据需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所有证据原件建议自行妥善留存。录音录像类证据需明确标注形成时间、清晰体现对话双方主体身份。自行调取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