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在工厂上班时摔伤的,当时摔伤时没人看见,给主管领导打了个电话,当时自己绝的问题不大,后经医院检查腓骨下端撕脱性骨折,之后过了十二天,我要求报工伤,说超时了不给报。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并不一定超时不能报工伤。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其次,即使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你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在 1 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