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离婚意愿一方不肯,这婚能离吗
[律师回复] (一)有离婚意愿但另一方不肯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要积极配合调解过程,如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三)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应收集好相关证据以证明感情破裂。
(四)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可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