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孙子骑电动车在放学路上被小车撞了,全部责任都是小车的,电动车他说由保险公司修理赔,我孙子腿上赐了青一块紫一块,别的也没啥,我想请教光修理赔就完了吗?我孙子吓得不轻,他该不该赔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1. 医疗费:虽然您孙子腿上只是淤青,没有严重的受伤,但如果有去医院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产生的医疗费用,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要保留好相关的发票、病历等凭证。
2. 交通费:如果因处理此次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
3. 营养费:如果医生建议您孙子在恢复期间需要加强营养,那么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和相关标准主张营养费,但一般需要有明确的医嘱或诊断证明。
4. 护理费:如果您孙子因伤导致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有人护理照顾,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或者家人护理产生的误工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但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5. 精神损失费: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一般是构成伤残等级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但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