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意外身亡怎么办
[律师回复]在工作意外身亡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的近亲属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来说:
1. 丧葬补助金的金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也享受上述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此,如果您是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您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上述各项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这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