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过失造成人员伤亡后被判刑,每月工资扣除后还余1千多点,刑满后是否能恢复原来的7千多?
[律师回复] 您好!你反映此前每月有7千多退休工资,初步判断应当是按公务员或参公退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故:刑满后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不可能恢复原来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