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挂羊头卖狗肉涉及金额三四百万怎么判?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如果在虚假宣传的同时,还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例如,某地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委托他人担任总经理,并聘用人员生产、销售各种肉类加工产品,购进马肉、鸭肉、鸡肉等制作成假冒牛肉制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共计 2690 余万元,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 “情节严重” 一般指违法所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等情形 ,本案中涉及金额三四百万,远超此标准,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比如,某商家为推销其保健品,在广告中夸大功效,称能治愈多种疑难杂症,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销售金额达数百万元,后被认定构成虚假广告罪,相关责任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
诈骗罪
如果虚假宣传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