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交了交强险,那修车的费用需不需要自己去追他?
[律师回复]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只交了交强险,修车费用不一定要自己去追对方,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 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让其承担超出交强险赔付额度的修车费用。同时,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若修车费用在2000元以内,可由对方交强险全额赔付。若超出2000元,在协商时明确责任和赔偿金额,争取让对方自愿承担剩余部分。
- 申请代位追偿:如果自己投保了车损险等商业保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修车费用,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向对方追偿。
-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协商不成,且不想走代位追偿或自己未投保车损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留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修车费用。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