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但是我们没有得到征地补偿,其余的地是倒承包给村里的,另外有块承包地征用?
[律师回复] 根据桐庐县相关政策及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你家这种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 **了解征地补偿政策**:桐庐县有《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实施办法》,规定了被征地人员的保障政策。新征地人员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且被征地时已年满16周岁及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以参保缴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8%的缴费比例,一次性提取15个月(选择公寓房安置人员提取18个月)的费用量化确定,由县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划缴到社保财政专户。你可据此判断自家应享受的补偿安置权益。
- **核实征收合法性与补偿情况**:查看征收方是否有省级以上政府的征收批准文件,是否履行了公告、听证等程序。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需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你可持土地承包合同等权属证明,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咨询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了解是否存在漏发或未足额发放的情形。
- **与相关部门协商**:若确认未获得完整的征地补偿,可先与村委会、乡镇政府或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说明你家土地被征用但未获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情况,提供土地权属等相关证据,要求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补偿,落实安置措施。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相关部门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对复议结果不服或复议未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