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门牙被磕半个,后面的同学不小心被第三个学生无意伸在外面的脚绊倒,两个满8周岁孩子在培训机构教室内追逐,课前?
[律师回复] 您好,两个满8周岁孩子,其实还是未成年人的。1. **第三个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 第三个学生将脚伸在外面,虽然是无意的,但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后面同学的摔倒受伤。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8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 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伤孩子的医疗费用(如补牙、治疗牙髓等相关费用)、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后续还需要进一步矫正牙齿等)、以及因受伤而遭受的其他合理损失(如营养费等)。
2. **追逐的两个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 两个孩子在教室内追逐,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他们的追逐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这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教育孩子遵守公共秩序和安全规定,他们的孩子在教室内追逐,增加了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 具体的责任划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追逐行为的激烈程度等来确定这两个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3. **培训机构的责任**
- 虽然是课间,但是在培训机构的教室内发生了事故。培训机构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老师不在场,可能存在管理上的疏忽。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培训机构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例如对受伤孩子的安抚费用、协调后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费用等。
在具体责任划分时,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且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定责任时会根据各方过错的程度来划分责任,比如第三个学生的监护人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追逐的两个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培训机构也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