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起诉婚内抚养费,对不孩子不管不顾,对方离家出走一年?
[律师回复] 您好!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能否起诉要求抚养费,以及患病和经济状况对抚养权的影响。就上述问题现分析解答如下: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故,即使未离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本案当事人)有权以子女名义起诉离家出走的一方(对方)支付抚养费,无需以离婚为前提。法院普遍认为,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与婚姻关系存续无关。只要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即可代子女起诉主张抚养费。这类诉讼,当事人需提供对方离家出走、未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微S记录、证人证言、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及司法解释规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是“最有利于子女原则”,需综合考量:(1)子女年龄(如8周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2)父母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健康状况、陪伴时间等);(3)既往抚养情况(是否长期由一方实际抚养)。法院普遍认为,经济条件并非唯一标准,若患病方仍有基本抚养能力(如稳定收入或亲属协助),且子女长期由其照顾,仍可能获得抚养权。且,法院可判决由经济优势方支付抚养费或提高抚养费比例,以弥补经济弱势方的抚养压力。细节问题,请添加我微S号:130,1718,3654,进一步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