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的三年今年第一年不想租了房东说不租了月底搬走他让搬走又要告我违约这算什么?
[律师回复] 你遇到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纠纷,关键看谁先提出、房东是否明确同意解除并放弃追责。
第一,若你只是表示不租,房东虽让你月底搬走,但没明确说“不追究违约”,这通常只是同意收回房屋、减少空置损失,不等于免除你的违约责任。你单方提前退租,原则上构成违约,房东可依合同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让你搬走和告你违约并不矛盾。
第二,若有聊天记录、录音或书面材料能证明房东已明确同意解除,且不要求赔偿,或双方已就押金、租金结算达成一致,则属于协商解除,房东再告违约较难获支持。
应对上:搬离时务必交接,写明房屋状况、水电费、钥匙交还,保留合同、押金收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若被起诉,可抗辩双方已协商解除、房东已实际收回房屋且未及时减损;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可请求法院适当调低。最稳妥是尽快与房东签书面解除协议,写清解除时间、费用结算及互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