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我方劳动者力争权益

  • 劳动工伤
  • (2019)浙0102民初2339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庞丽楠律师
通过多次调解,代理我方与用人单位达成合计,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案件详情

原告:曾X,女,1989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滨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丽楠,浙江XX律师(现浙江XX)。

被告:许X,男,1971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上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姒某,浙江XX律师。

基本案情:

原告在被告处上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工商登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赔偿金等。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曾X撤回起诉。

审判人员

审判员刘X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 2019-05-05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原告撤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