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
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公*机关*控其犯有*起盗窃事实,包*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并认为其系累犯,应**处罚。本人接受指派,担任*告人冀X的辩护人。
办案经*:
1. 全*阅卷与核实案情: 经*细查*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我对公*机关*控的五起事实进行了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的第一、二、四、五项*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控(在XX租房*实施*窃)提出异议,称其动机为报复而非盗窃,且进入现场时*物已被翻动,其并未窃取任**品。
2. 制定辩护策略: 基于*件事实与证据,我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
3. 庭审聚焦*辩护:
· 针对核心争议点(第三项*控): 在庭审中,我重点指出,尽管*告人在侦查*段***述,但当庭已予以否认,且公*机关*供的其他证据无法*成*整、排他的证据链条,不足以确实、充*地证明*告人实施*该起盗窃行为。我强*,根据“疑罪从*”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控依法*应**。
· 争取法*及酌定从*情节: 我对被告人到案后*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认可的部分)的态度予以肯定,建议法*依法**处罚。同时,对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提请法*在量刑时*情予以考虑。
· 审慎*理累犯情节: 对于*告人系累犯这一法*从*情节,我在辩护中未作回避,但着重强*了其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平**刑考量。
案件结果:
法*经*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三项*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最终,法*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窃罪,实施*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系累犯应**处罚,以及其归*后*实供述主要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等可从*、酌情从*的情节,判决:
· 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徒刑一年*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一万*千元。
· 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损失共计6620元。
本案辩护工作成*地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事指控,并在法*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有**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