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XX,男
委托代理人:陈建平律师(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杭州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XX,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唐X、刘X,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工致残(九级伤残)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仲裁案。申请人王XX于2023年7月14日,在被申请人某某公司承建的项目部工作时受伤,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并于2024年7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XX遂委托代理人提起仲裁,提出了包括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约19万元的仲裁请求。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的代理人基于扎实的证据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全面梳理了法定的各项工伤待遇计算标准和依据,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XX展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诉求。针对案件争议焦点,代理人不仅围绕《工伤保险条例》等核心法规进行专业论证,还就赔偿总额、支付方式、商业保险理赔衔接等实际问题,与对方进行了多轮深入、务实的谈判与沟通。通过有效的策略引导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代理人成功促使双方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就核心赔偿金额和支付安排达成了共识。
案件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150,000元,分两期支付,并约定了逾期支付的强制执行保障条款(总额将提高至180,000元)。二、明确了商业保险理赔款的归属及配合义务。三、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劳动争议终结。本调解书经签收即具法律效力。本案虽未进行实体裁决,但调解结果在法定标准基础上,通过分期支付、违约责任保障等设计,高效、务实地解决了九级伤残工伤赔偿纠纷,体现了对劳动者核心权益的保护,并一次性解决了所有相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