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命感驱动下的接案:极刑案件,必须有人站出来
陈XX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进入二审后,已处于刑事审判中最为严厉、也最为慎重的阶段。案件家属在多方咨询后,最终委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李忠宝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李忠宝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即明确表示:死刑案件,不仅是业务案件,更是一种司法责任。
二、军人转律师:对规则的敬畏,决定辩护的边界
李忠宝律师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长期从事侦查、法制工作。军旅生涯所形成的规则意识、纪律观念和对公权力运行逻辑的理解,深刻影响了其刑事辩护方式。在本案中,李忠宝律师始终坚持:不回避案件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做情绪化辩护、不挑战法律底线。而是在充分尊重司法权威的前提下,围绕证据与量刑标准,依法提出审慎适用死刑的专业意见。
三、主任律师 + 刑委会副主任:从政策高度重构量刑判断
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本案全部二审辩护工作;作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其对死刑案件的裁判规则和司法政策具有系统性把握。介入案件后,李忠宝律师明确判断:本案定罪证据确实,但影响死刑适用的量刑事实仍存在重大疑点。辩护团队在其主导下,对全案证据进行重新拆解,重点围绕“两高一部一委”关于死刑案件的指导意见,反复论证:是否符合“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标准、是否存在依法应当“留有余地”的情形。
四、党建引领下的辩护立场:依法惩罪,更要守住司法底线
在与二审法院、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多次强调: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和律所党支部书记,辩护的目标从不是为犯罪行为开脱,而是确保刑罚的适用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正是基于这一立场,辩护意见始终紧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法理、情理和司法政策之间保持必要平衡。
五、庭审与裁判结果:死刑改判死缓,体现司法理性
二审庭审中,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律师作为主辩人出庭,从事实认定、量刑依据及司法政策三个层面,系统阐述本案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最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核心意见,依法撤销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改判上诉人陈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六、办案感言:正义感不是情绪,而是克制中的坚持
李忠宝律师表示:真正的正义,不是情绪化的严惩,也不是无原则的宽纵,而是在规则之内,对每一个生命负责。死刑辩护,是对律师专业能力的考验,更是对职业信念的拷问。作为一名军人转业的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李忠宝律师始终坚持:以法律为边界、以事实为基础、以生命为尺度。
在极刑案件中,守住司法理性与人文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