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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宝律师案例精选:ZX涉嫌诈骗罪成功取保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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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宝律师 在线
云南天外天(楚雄)...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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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一是程序正义的监督者。 律师的及时介入,有效防止了侦查权的滥用,确保了强制措施的适用严格遵循比例原则,避免了“以押代侦”的积弊。 二是民营经济的护航者。 Z某作为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中最微小的细胞。律师的成功辩护,不仅挽救了一个人,更保住了一个家庭的生计来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专业力量。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2024418日,云南省易门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对当事人Z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将其羁押于易门县看守所。Z某系一名个体工商户,长期在本地经营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安装等业务,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案发后,Z某家属紧急委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李忠宝律师团队介入。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背景。经了解,Z某与指控的所谓被害人及同案人员素不相识,其日常经营行为均有据可查,主观上毫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亦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面对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困境,辩护团队迅速确立无罪辩护方向,并于2024428日向侦查机关提交了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最终,易门县公安局采纳辩护意见,于2024515日对Z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于2025514日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正式解除取保候审。至此,Z某终获清白,案件圆满落幕。

二、职业背景积淀

本案承办律师李忠宝,中共党员,现任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并担任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忠宝律师的职业生涯有着鲜明的跨界色彩。在投身律师行业前,他曾身着戎装,在公安一线部队服役长达13年。这13年间,他先后在公安一线执法岗位、法制科、侦查队等多部门履职,长期扎根边境,从事相关执法工作。这段特殊的职业履历,为李忠宝律师锻造了三大核心优势:

一是深谙侦查思维。 多年的侦查实战经验,使其对公安机关的办案逻辑、取证路径、审讯策略有着极为精准的预判,能够在辩护中直击要害。

二是精通证据规则。 法制科的审核经历,培养了他对证据链完整性、程序合法性的高度敏感,善于从控方证据中寻找突破口。

三是坚守法治信仰。 从执法者到辩护人的身份转变,并未改变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初心,反而使其更能从公平正义的全局视角审视每一起案件。

正是这种侦查员+法制员+律师的复合型背景,让李忠宝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总能以攻防兼备的视角,为当事人构筑起坚固的辩护防线。

三、辩护核心策略及思路

在本案中,辩护团队并未因案件处于侦查初期而消极等待,而是采取了主动出击、精准定性的辩护策略,核心思路围绕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一)紧扣犯罪构成要件,直击诈骗罪主观故意缺失

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辩护人通过会见发现,Z某系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场所、业务往来均有据可查。其与指控的涉案人员既无意思联络,也无共同密谋,更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利益。据此,辩护人明确指出,Z某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未实施欺诈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

(二)量化社会危险性评估,瓦解羁押必要性基础

辩护团队并未局限于无罪辩护,而是同步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攻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辩护人从Z某无前科劣迹、涉嫌非暴力犯罪、无毁灭伪造证据可能、无自杀逃跑倾向等角度,逐一论证其不具备该法条所列的任何一种社会危险性情形。同时,辩护人援引《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强调对Z某取保候审是法律的刚性要求,而非裁量恩赐。

(三)固定证据保全现状,消除妨害诉讼疑虑

针对侦查机关可能担心的串供、翻供风险,辩护人明确指出,侦查机关已对Z某的店铺进行搜查,并扣押了手机、电脑等关键证据,相关客观证据已固定完毕。加之Z某与同案其他人员互不相识,客观上已不具备妨害诉讼的条件,继续羁押不仅无助于侦查,反而可能造成错案风险。

四、党建引领办案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李忠宝律师始终将党性修养融入执业实践,深刻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李忠宝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党性原则,不因案件压力而退缩,不因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而预设立场。他带领团队连续奋战,在短短10天内完成了会见、案情梳理、法律检索、文书撰写等大量工作,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高质量的辩护意见。

本案的成功办理,正是党员律师在个案中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通过精准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Z某的合法权益,更在个案中推动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地生根,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辩护成效

本案的辩护成效显著,呈现出快、准、稳的特点:

程序之快: 2024418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于428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侦查机关经审查后,于515日即对Z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从申请到变更强制措施,仅用时17天,充分体现了辩护意见的冲击力。

定性之准: 取保候审仅是阶段性胜利,辩护团队的终极目标是彻底洗清当事人嫌疑。经过一年考验期,2025514日,易门县公安局正式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取保候审。这一结论意味着,侦查机关在全面审查后,认可了辩护人关于“Z某不构成犯罪的核心观点,案件实质上以无罪结论告终。

效果之稳: 当事人Z某在被羁押27天后重获自由,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得以继续运转,避免了因长期羁押导致的家庭破裂与经营崩溃。这一结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刑事追诉对民营经济从业者的负面影响。

六、办案心得

回顾本案的办理历程,李忠宝律师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第一,黄金救援期是刑事辩护的关键窗口。 侦查阶段的前37天是变更强制措施的黄金时间。辩护律师必须摒弃等靠要思想,迅速介入、快速研判、果断提交意见,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宝贵的自由空间。

第二,无罪辩护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双轨并行。 在侦查阶段,证据尚未完全开示,直接实现撤案难度极大。但通过论证不构成犯罪来否定社会危险性,进而申请取保候审,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迂回策略。本案正是通过无罪辩护的实质理由,打动了侦查机关,最终实现了取保候审乃至撤案的结果。

第三,复合型背景是刑事律师的宝贵财富。 13年的公安工作经历,让辩护人在与侦查机关沟通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症结,用侦查人员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阐述辩护观点,大大提升了沟通效率和辩护意见的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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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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