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公司的高管,被公司举报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涉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控方主张当事人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办案心得:本案的核心在于区分“职务便利下的资金往来”与“职务侵占行为”。我团队首先调取了公司的财务制度、资金审批流程,证明涉案资金的转账均经过了公司正常的审批程序,并非当事人私自操作;其次,通过梳理公司与当事人之间的业务往来,证明涉案资金是公司应支付给当事人的业务提成、报销款,并非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同时,结合公司的财务凭证、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公司的财务规定,不存在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此类案件的辩护,需要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财务流程有深入的了解,用客观证据还原资金往来的真实性质,打破控方预设的“侵占”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