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超颖律师代理强奸案成功辩护:被告人获缓刑四年,免于实刑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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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满X犯强奸罪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满X与被害人系邻居关系,2021年5月6日,满X进入被害人房间,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满X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满X的辩护人贾超颖律师(及另一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万元并取得谅解;与公诉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自身患有严重疾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满X犯强奸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满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本案中,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在法定刑起点较高的强奸罪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使其免于实刑收监,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