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广宇律师代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胜诉实务解析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下称“业主”)与广州某装饰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接其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某公寓的室内装修工程,工期65天,总价9万余元。业主依约支付首期工程款3万元后,装饰公司仅运送少量建材至现场,始终未进场施工,且经多次催告仍拖延履约。业主委托本律师介入时,距约定竣工日已逾期半年,装饰公司既不履行施工义务,亦拒绝退还预付款。
二、办案经过
证据固定与违约认定:梳理双方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及现场建材堆放照片,锁定装饰公司“收款后长期未施工、承诺退款未履行”的根本违约事实。
非诉催告前置:2024年2月,受托向装饰公司住所地寄送《律师函》,正式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工程款、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清理现场建材,留存快递签收凭证。
诉讼策略制定:针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重点围绕“合同解除合法性”“资金占用利息起算点”“物业费损失合理性”组织庭审逻辑,明确请求法院支持全部核心诉求。
庭审应对: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向法庭充分举证证明违约事实,对利息计算标准、物业费损失的分担比例进行针对性说理,引导法院采纳合理诉求。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额支持我方核心主张,判决内容如下:
确认双方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解除;
装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业主工程款300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4年1月3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装饰公司赔偿业主物业费损失418.7元;
装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清理堆放在涉案房屋的装修材料,逾期未清理的,业主可自行清理,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装饰公司负担。
四、办案启示
本案系典型的装饰装修合同违约纠纷,核心突破点在于:一是通过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形成“承诺退款—未履行”的证据链,夯实违约事实;二是精准界定利息起算点与物业费损失的合理区间,避免诉求过高被酌减;三是针对被告缺席情形提前做好证据补强,确保法官在无对抗辩论的情况下仍能采信我方主张。对于业主而言,遭遇装修公司怠于履约时,应及时通过发函、诉讼等方式固定权利,避免损失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