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与被告B于2019年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及同居关系。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B以支付前夫补偿款、业务开支等为由,多次向A借款。A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累计向B转账111,500元。期间,B陆续还款共计75,000元,尚欠36,500元。后B拉黑A微信,逃避债务。A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B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之间存在多笔转账记录,B部分转账明确备注“还钱”,微信及短信聊天记录中双方多次谈及借款、还款及对账事宜,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考虑到双方恋爱、同居的特殊关系,法院将金额较小的转账视为共同生活开支及赠与,仅认定大额转账(单笔2000元以上)为借款本金,共计111,500元,扣除已还款75,000元,认定尚欠36,500元。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A借款本金36,500元;
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36,5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4年2月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保全费620元,合计1,270元,由A负担500元,B负担770元(B负担部分直接支付给A)。
案件总结
本案系一起发生在恋爱、同居期间的民间借贷纠纷,难点在于双方未出具书面借条,转账频繁且夹杂共同生活开支。代理律师通过系统梳理银行及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证据,清晰区分了借款与赠与、共同消费,成功说服法院将大额转账认定为借款。被告缺席审理,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链全额支持了诉讼请求(除原告自行撤回的小额部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律师价值
1.证据梳理与定性:在无借条的情况下,律师全面调取并整理了三年间的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结合聊天记录中被告承认借款、主动对账、备注“还“还钱”等关键内容,构建了完整的借贷合意证据链。
2.区分借贷与赠与:针对恋爱期间特殊关系,律师主动将小额、频繁的转账(如买菜、日常消费)排除在诉讼请求之外,仅主张大额、有明确借款背景的款项,增强了诉请的合理性和法院的采信度。
3.申请财产保全:律师在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费620元),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4. 缺席判决应对:被告拒不到庭,律师充分准备书面证据和代理意见,确保法庭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仍能查明事实并作出有利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