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诉陈X、罗X、陈XX民间借贷纠纷案
代理结果 :胜诉
代理身份 :原告杨X代理人
案件内容 :陈X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杨X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向其出借资金。杨X获批银行贷款后,按陈X指示将部分款项转入中介人员陈XX账户,再由陈XX转给陈X。后陈X逾期还款。陈X辩称实际收到本金少于贷款金额,且杨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应属无效。倪明律师代理杨X,指出杨X个人未从中牟利,借款不宜认定为非法转贷;中介截留费用应由陈X承担,且陈X按约定金额持续还款的行为视为对借款金额的认可。
核心成果 :法院认定借款本金以杨X实际贷款金额为准,判决陈X偿还借款本金48万余元及利息,并承担律师费。
典型意义 :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争议中,因出借人未牟利,法院未否定合同效力,保障了出借人本金返还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