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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XX涉嫌偷越国(边)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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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秋萍律师 在线
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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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秋萍律师担任卢某某辩护人就诈骗罪提出客观未实施诈骗、无具体被害人、无财产损失、不符合入罪标准的专业法律意见,穷尽无罪辩护空间。法院认定有罪后,全力主张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均被法庭采纳,推动法院对卢道怀诈骗罪减轻处罚,实现当事人在法定幅度内的最优量刑结果,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大概案情

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卢XX、黄某某、吴XX、吴某,四人均赴老挝金三角诈骗园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出境滞留诈骗窝点均超 30 日,依法认定为诈骗罪 “其他严重情节”。其中卢XX、黄某某、吴XX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卢XX、吴某有犯罪前科。

二、案件经过

  1. 出境与作案:202x 年 3—6 月,黄某某、吴XX、卢XX以 “旅游” 为虚假事由,从磨憨口岸出境到老挝鑫达诈骗公司,使用聊天软件添加好友、引流话术实施电信诈骗;吴某同期赴园区,负责手机维修等辅助工作,四人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均超 30 日。
  2. 归案情况:吴XX、卢XX自动投案,卢XX就诈骗罪构成自首;
  • 黄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吴某被抓获,辩称不知情、未参与诈骗,未被采纳。
  1. 辩护要点:庞秋萍律师为卢XX提出:不构成诈骗罪;如构罪则主张自首、从犯、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1. 卢XX:诈骗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偷越国(边)境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
  • 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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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秋萍律师,2017年毕业于南宁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周到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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