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备安装、工程承揽类交易中,“完工不付款、以质量问题拖延、主体推诿责任” 是企业常见的维权困境。尤其面对异地公司、复杂付款主体时,企业往往维权艰难。近日,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臧存良律师代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面对被告以 “未完工、质量不合格、主体不适格” 等多重理由拒付尾款,凭借扎实证据、精准法律论证,帮助山东某通风设备公司全额胜诉,追回承揽费 84500 元及相应利息,为中小企业异地追款树立典型案例。
本案中,原告为通风设备制作安装企业,与海南某建筑公司签订《通风天窗制作安装合同》,约定总价款 30 余万元。原告依约进场施工并完成全部安装义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 84500 元尾款长期拖欠。庭审中,被告极力抗辩,主张工程未完工、存在质量问题、不应支付尾款,且多方主体互相推诿,导致案件事实复杂、争议激烈。
面对不利局面,臧存良律师沉着应对,制定 **“事实固定 — 证据击破 — 精准适用法律”** 的诉讼策略,全程展现高超专业能力:
- 锁定施工完成事实:律师结合微信沟通记录、付款节点、施工周期、被告自认内容,严密论证原告已按合同完成全部安装义务,彻底击破 “未完工” 抗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施工完毕。
- 击破质量问题谎言: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异议,律师指出其未提交有效证据、未履行通知义务、现场视频无时间地点,无法证明与本案工程有关。在法院释X后,被告仍无法提交证据,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 厘清责任主体,排除无关干扰:面对多个被告、个人账户付款、第三方代付等复杂情况,律师精准区分合同相对方,明确应由签订合同的海南某建筑公司承担付款责任,避免原告陷入主体混乱。
- 完整主张债权与利息:律师依法主张拖欠的承揽费 84500 元,并请求自起诉之日起按 LPR 计算利息,法院全部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臧存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承揽费 84500 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在异地被告拖延、抗辩激烈的情况下,实现全额回款、零损失。
此案充分彰显臧存良律师在承揽合同、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商事诉讼、异地维权领域的深厚功底:擅长梳理复杂交易流程、精准击破对方抗辩、快速固定关键事实,真正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稳、准、狠的法律维权服务,全力守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