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刑事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薛X无固定职业,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被告人在家中违背被害人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办案经过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围绕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展开辩护,依法维护被告人诉讼权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程序合法规范。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薛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理由:被告人行为构成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明知他人报警仍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