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例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苗均律师 在线
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精准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酌定不起诉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例

审查机关信息

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刘X,无业,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公安机关以刘X涉嫌串通投标罪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经查,刘X受他人指使,协助对接陪标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参与串通投标行为,涉案项目已竣工并验收。

办案经过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围绕刘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系受指使参与、涉案项目已实际交付等情节,提出不起诉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综合全案事实与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理由:刘X实施了串通投标行为,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故依法决定不起诉。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苗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苗均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苗均律师
11502202****7098 执业认证
  • 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 内蒙古包头
  • 133 1486 690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