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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理财集资刑事案专业辩护,夯实证据瑕疵,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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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虎律师 在线
上海靖霖(济南)律...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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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多份完整书面辩护意见,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多角度充分说理,司法机关完全采纳辩护观点,作出不起诉处理,彻底免除当事人刑事追责风险。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受他人安排推广境外理财产品,以高额收益为吸引发展多名投资人,收取投资款项后上交上游人员并领取提成,侦查机关以此认定当事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审查起诉阶段,反复核对全案资金流水、投资人证言、上下游供述等全部证据,多次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沟通案件证据存在的核心漏洞。当事人已全部处理投资人损失,取得全部被害人书面谅解。

二、案件结果

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调查,补强证据后依旧无法完整锁定当事人犯罪事实,认定指控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移送法院起诉标准,依法出具存疑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三、王之虎律师办案价值

1.全面梳理投资人陈述、上下游人员笔录、资金流转凭证,指出指控当事人参与集资、主观明知、涉案金额认定等多处证据无法相互印证,证据链存在关键断裂,论证达不到刑事案件定罪证明标准。

2.向检察院详细列明需要补充核实的关键事实与配套证据,促使检察机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即便补充材料后,原有核心疑点依旧无法消除,为不起诉结论奠定基础。


  • 被告
  • 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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