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居小森律师成功代理:企业尾款拖欠案,法院全额支持货款及逾期利息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居小森律师 在线
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564
    服务人数
  • 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居小森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链,依法主张尾款及逾期利息,在被告缺席庭审情况下成功争取法院全额支持,确保客户债权快速实现,彰显专业维权能力。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与被告XX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签订《订货单》,约定由酒店公司向商贸公司购买洗发露、沐浴露、牙膏等生活用品,总价值为61000元。合同约定:预付定金5500元,货到现场支付50000元,尾款1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 商贸公司按约完成交货义务,酒店公司仅支付定金5500元及部分货款44900元,剩余10000元尾款至今未付。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苏X委托居小森律师代理此案,依法追索欠款及逾期利息。 办案经过 居小森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包括《订货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及付款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尽管被告酒店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仍拒不到庭,居律师依然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精准援引法律,主张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并强调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法律后果。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尾款,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第579条、第628条及相关诉讼法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酒店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商贸公司货款10000元; 支付逾期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直接支付原告。 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居小森律师
居小森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居小森律师?
5.0分服务:564人执业:7年
居小森律师
13201201****5095 执业认证
  • 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基地13栋2单元9层
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览 居小森律师为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历,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任江苏宁杰律师...
  • 138 1410 8828
  • 6478355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