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股东出具欠条承诺连带责任,律师代理劳动者成功主张工资、逾期利息、律师费及担保费
审理法院信息: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谭XX自2024年11月起在被告长沙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日语讲师工作,月工资7400元。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工资。公司及负责人骆X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2月19日向谭XX出具两份《工资欠条》,确认欠付工资共计37050元,并承诺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公司股东及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被告仅支付2000元,尚欠35050元。谭XX多次催要未果,委托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居小森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原告代理人:居小森律师;被告:长沙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骆X、骆X) 办案经过: 居小森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劳动合同、两份《工资欠条》、工资支付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证据。本案关键策略在于: 锁定连带责任人——欠条中明确“公司股东及法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律师将唯一股东骆X及出具欠条的负责人骆X一并列为被告; 主张维权成本——依据欠条承诺,主张律师费5000元及担保费500元,获得法院支持; 申请财产保全——及时冻结被告财产,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 应对过高利率——欠条约定的逾期利率(日1%、月息10%)明显过高,律师主动接受法院调减按LPR计算,确保判决可行性。 三被告经传唤均未到庭,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判决。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资35050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1%自2025年4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并支付律师费5000元、担保费5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财产保全费371元由三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