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律师代理劳动者通过仲裁前和解快速获赔工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审理机构: 南京市浦口区XX
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XX与南京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及加班工资产生劳动争议。陈XX主张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要求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款项。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陈XX委托居小森律师、张X(实习律师)代理,向南京市浦口区XX申请仲裁。
(本案申请人代理人:居小森律师、张X(实习律师);被申请人:南京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办案经过: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快速为劳动者争取到足额补偿,避免漫长的仲裁与诉讼程序,同时确保款项能按时足额支付。居小森律师采取以下策略:
梳理劳动争议证据,锁定全部权益主张——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加班记录、沟通记录等全部材料,明确公司拖欠工资、加班工资的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构建完整的权益主张体系;
推动仲裁前和解谈判,高效化解争议——考虑到申请人希望尽快拿到补偿、减少诉累的诉求,主动推动双方在庭审前达成和解,与公司代理人进行多轮沟通,释明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及仲裁、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促使公司正视申请人合法权益;
明确付款节点与条款,锁定权益落地——在和解谈判中,约定一次性付款的时间与金额,确保申请人能在约定期限内拿到全部补偿款项;同时在调解书中约定“双方今后再无任何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双方所有纠纷,避免后续产生新的争议。
案件结果:
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双方于2026年3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理由为被申请人拖欠劳动报酬;二、被申请人于2026年4月17日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合计50,000元;三、双方今后再无任何劳动争议。申请人无需历经庭审、裁决等漫长程序,一次性拿到全部补偿款项,实现了权益的快速、高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