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X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18.1万元借款及利息
一、案件详情
张X与李X经朋友王X介绍相识。2020年7月至9月期间,张X通过支付宝先后多次向李X转账,合计28.6万元。后李X仅归还10.5万元,剩余18.1万元经张X多次催要,李X一直拖延不还。张XX委托江苏XX的(淮安XX事务所章X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一审中,李X辩称其与张X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涉案转账系案外人王X通过张X账户向其进行的还款,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李X偿还借款18.1万元及逾期利息。
李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本案系虚假诉讼,并称张X转账给其的款项实际是王X对其的还款。章X律师在二审中充分举证并发表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意。张X虽未出具借条,但提供了完整的支付宝转账凭证,证明款项交付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李X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与王X之间存在结算协议或由张X代王X还款的约定,其解释亦不符合常理(如其向张X转账10.5万元系“给王X”的款项,却无法合理解释为何在欠款未清时继续向王X付款)。此外,李X与王X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写欠条闪送给张X”,进一步印证了借贷合意的存在。二审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驳回上诉。
三、律师价值
本案中,章X律师作为张X的代理律师,精准把握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规则。在一审阶段,章X律师系统梳理了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个人信用报告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成功完成了张X对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的初步举证责任。针对李X提出的“代还款”抗辩,章X律师敏锐地指出其缺乏任何书面结算或代付协议,并利用李X自身陈述的矛盾之处(如其对10.5万元转账性质的解释)削弱其可信度。二审中,面对李X提交的大量其与王X之间的转账记录,章X律师明确指出该证据无法证明李X的主张,且不能全面反映其与王X的经济往来。最终,法院采纳了章X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委托人追回18.1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