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45000元,章凯律师代理劳动者劳动争议案,成功确认劳动合同解除
一、案件详情
张X于2018年12月入职XX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3000元。在职期间,公司实行“上四休一”、每天工作12小时的工作制度,且未依法为张X缴纳社会保险。张X多次索要加班工资未果,遂于2022年6月1日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公平书面劳动合同、超时工作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同日,张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张X不服,委托章凯律师提起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12000元、加班工资30000元等共计45000元。
二、案件总结
本案经法院审理,确认张X与XX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2年6月1日解除。诉讼中,公司已主动支付了拖欠张X的2022年5月工资3000元。关于加班费,因公司提供了有张X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及《工资无争议声明》,法院认定加班费已按月发放;关于经济补偿金,因张X入职时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领取了每月200元的社保补贴,且无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法院未予支持。
三、律师价值
章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排班表、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材料,精准制定诉讼策略。面对仲裁不予受理的不利局面,章凯律师迅速提起诉讼,成功促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并帮助当事人获得法院对劳动合同解除事实的确认,为当事人后续社保补缴等潜在维权请求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本案充分体现了章凯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尽职尽责的代理风格,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