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 2022年5月
代理方: 原告(出借人)
一、案件详情
原告李X与被告刘X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时归还,尚欠借款本金11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息合计110214.81元(本金11万元+暂计利息214.81元)。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二、我方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1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214.81元(自2022年3月1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代理律师案件总结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事实清楚,被告拖欠借款本息证据确凿。我方代理原告李X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全面收集借贷证据:整理借条、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及被告逾期未还的事实。
2. 精准计算本息:根据双方约定及法定利率,计算出截至起诉时的借款本金11万元及逾期利息214.81元(按LPR 3.7%计算),确保诉请金额准确。
3. 积极促成调解,设计对原告有利的分期方案:考虑到被告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偿付能力不足,我方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告协商,达成分期还款计划:
· 2022年5月至7月,每月25日前归还6000元;
· 2022年8月至10月,每月25日前归还25000元;
· 2022年11月25日前归还剩余17214.81元。
4. 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若被告任有一期未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到期未履行款项、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该条款有效督促被告按时履行,同时为客户保留了强力救济手段。
5. 争取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2元,由被告负担,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不再退还。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四、律师价值
1. 高效调解,避免判决及上诉程序:本案从立案(2022年5月20日)至调解结案周期较短,为客户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
2. 设计分期付款+加速到期条款:既照顾了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又通过“任一期违约则全部未付款项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有效控制客户风险,确保债权实现。
3. 争取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252元由被告负担,客户无需额外支出维权成本。
4. 一次性解决纠纷:调解协议明确“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它纠葛”,避免了后续衍生诉讼。
5. 为客户提供执行保障:调解书载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附有法律文书履行提示(加倍支付迟延利息、失信名单、限高等),增强了被告的履约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