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离世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遗产继承清偿责任
审理法院信息: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 XX 与XXX系朋友关系,XXX与被告 XX 系夫妻,二人育有子女 XX、XX。2018 至 2023 年期间,XXX多次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欠条,部分借款约定利息,款项包含现金及信用卡套现资金。2023 年 11 月XXX去世,因催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后变更诉求为要求被告 XX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款。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含高志静,三被告委托律师应诉。
办案经过
一审中,双方就借贷关系真实性、债务性质及遗产范围争议较大。一审法院认定部分借款有效、信用卡套现欠条无效,确认借款本息 568900 元,判决三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驳回原告连带清偿诉求。原告不服上诉,高志静律师协助提交抖音视频、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新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三被告亦上诉主张无借贷关系,二审法院组织质证并依申请调取银行流水,核查资金往来事实。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 XX 支付原告借款本息 568900 元,子女 XX、XX 在继承XXX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驳回双方其他诉求。判决理由:案涉借款真实有效,二审证据证实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属夫妻共同债务;遗产范围以查明的车辆、房产份额为准,继承人需在继承范围内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