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类型:刑事・容留卖淫罪
- 审理法院:云南省某自治县人民法院
- 被告人:BX(已脱敏,成年,文盲,农民)
-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案件详情
2024 年 某月至某月期间,被告人BX经营一家足浴店,系该店实际管理人。其在经营期间,容留三名外籍女子在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嫖资由BX统一收取后与卖淫人员分取,经查实涉案卖淫行为共三起,涉案嫖资金额较小。
案发后,B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以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辩护人提出B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等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三、辩护要点与法院认定
- 自首认定:BX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 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
- 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
- 情节较轻:容留时间短、次数少、获利微薄,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法院采纳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辩护意见,综合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从轻判决,未适用缓刑。
四、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小型服务场所经营者容留卖淫案件,涉案次数少、时间短、金额低,量刑空间主要取决于从轻情节的有效挖掘与法庭呈现。律师通过固定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核心从宽情节,协助当事人获得法定幅度内的较轻刑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目标。
五、律师价值
- 情节精准挖掘:快速锁定自首、认罪认罚、初犯三大法定 / 酌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罪轻辩护体系。
- 庭审有效辩护:聚焦事实、证据与量刑规则,专业阐述从轻理由,意见被法院部分采纳。
- 程序权利保障:全程保障当事人供述自愿性、认罪认罚合法性,推动案件高效、公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