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类型:刑事
- 罪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审理法院:云南省某边境人民法院
- 承办律师:李兴隆 律师
- 代理阶段:一审审判阶段
- 判决结果:被告人L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案件详情
2025 年 8 月,被告人LX受他人联系,参与接驳、运送多名欲非法出境人员,与其他同案人员分工配合,驾车将偷渡人员运送至高速服务区中转接应,后在接驳环节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偷渡人员未能实际出境,本次运送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公诉机关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LX等几人提起公诉,认为各被告人共同实施运送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认定本案系犯罪未遂,L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L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介入后,全面梳理卷宗证据,依法提出辩护意见:
- L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 运送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 L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 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系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综合考量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合法合理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案工具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三、案件总结
- 定性准确: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参与接驳、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已符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件。
- 关键情节:本案核心从轻情节为犯罪未遂(未实际出境)、坦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三者叠加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
- 裁判尺度:边境地区此类案件量刑从严,但法院充分考量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依法裁判,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 辩护效果:法院采纳坦白、未遂、认罪认罚等核心辩护观点,实现依法从轻处罚,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律师价值
- 精准定性与情节梳理:快速锁定未遂、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法定从宽情节,形成清晰辩护逻辑,为从轻处罚提供法律支撑。
- 证据与事实把控:全面阅卷、核对同案供述与客观证据,固定对当事人有利事实,避免不利认定。
- 程序与权益保障: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成自愿认罪认罚,稳定认罪悔罪态度,提升从宽处理可能性。
- 量刑协商与庭审说服:结合边境司法实践,提出合理解罚意见,推动法院采纳合法辩护观点,实现轻刑化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