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当事人因参与假冒知名白酒注册商标被刑事追诉,涉案金额 21 万余元,依法属情节特别严重。当事人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我所郑皓东律师接受委托,全程提供刑事辩护。
办案经过
1. 郑皓东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其仅参与白酒包装,未参与组织、策划,获利极少,主观恶性小。
2. 全面审查案卷证据,确认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
3. 重点梳理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精神病史,论证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
4. 积极沟通办案机关,提交社区矫正评估申请,促成出具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
5. 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郑皓东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当事人无需实际服刑。
办案心得
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较重,本案核心在于精准区分主从犯、深挖法定从宽情节。办理此类案件,既要细致阅卷、固定关键事实,也要主动对接办案机关,用好认罪认罚、社区矫正等程序。通过多维度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与社会危险性,有效争取轻缓刑罚,在法律框架内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